傅琮看着她,张了张嘴,却什么都没说。
眼前的人似乎又变回了那个六岁的女孩儿,扎着两个羊角辫子,坐在楼梯口,大口大口地啃包子。
江凌突然觉得不对。
看这人眼眶发红,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,不会是后悔了吧?
她连忙把右腿抬上来,将裤腿撸到膝盖以上。
右腿膝盖下方,有一处月牙形的伤疤。
“傅总,我这个伤疤也挺好看的,你要是觉得贵,我把这个伤疤也给你,就当买一送一了。”
傅琮看着那伤疤,双眼一眨不眨,喃喃道:“这个伤疤,是你六岁那年,吃火腿肠的时候被一只狗追着跑,跑得太急摔了一跤,膝盖磕在石头上,留下的。”
“……”江凌惊讶地瞪大了眼。
“那只狗还是我帮你赶跑的啊,小铃铛。”
傅琮说着,目光缓缓移到她脸上。
“……那时你不仅磕破了膝盖,还磕掉了一颗乳牙。你以为牙掉了就再也长不出了,拿着那颗牙,哭了很久很久。我问你疼吗?你说,不疼,但是牙没了,不能吃东西怎么办?”
江凌眨了眨眼,又眨了眨眼。
似是在努力看清眼前人的脸。
“小白哥哥?”
在她脑中,也在迅速地翻找记忆。
找记忆里那个瘦削又漂亮的少年。
可惜她那时年纪太小,少年的眉眼五官其实已经记不太清了。
傅琮脸上的笑容渐渐荡漾开来。
“你还记得我啊,小铃铛。”
她居然还记得自己,这让他十分惊喜。
傅琮的记忆里,那个时间,那个地点,只有她。
而小铃铛的记忆里,那时遇到的,或许有成百上千的人,能从这成百上千里,记起一个“小白哥哥”,已是万幸。
小铃铛与他不同。
他自小便没什么朋友和玩伴,直到搬到富华园小区,小铃铛以一种侵略者的姿态硬生生地闯入他的生活。
她从不会察言观色,分辨不出他身上那股“生人勿近”的气息,也毫不理会他冷淡的脸色。
每当他在自己的周围开启一个孤独结界,小铃铛总能带着惊人的破坏力,把他的孤独消灭得干干净净。